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、发展改革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、发展改革委:

      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,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,我们制定了《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

 

  农业农村部   国家发展改革委

  2022年5月7日

 

附件下载:《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》.pdf

新闻公告

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《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》的通知